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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多期年報信披違規遭警示 董事長等擔責 去年凈利或大幅預減

   發布時間:2026-04-23 16:05 作者:馮璃月

近日,江蘇證監局對江蘇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深圳市安特信技術有限公司分別出具了警示函,相關行政監管措施已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次監管行動源于精研科技在信息披露和財務處理方面存在的多項違規行為。

經調查,精研科技在2025年8月2日發布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暨追溯調整的公告》中,對2023年度財務報告進行了會計差錯更正和追溯調整,導致公司2023年年度報告披露不準確。這一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王明喜、財務總監楊劍被認定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精研科技在2021年2月收購安特信60%股權時,未對安特信異常的財務數據及關聯交易情況執行必要核查,導致披露的安特信審計報告中財務數據不準確、關聯方及關聯交易不完整。同時,精研科技2021年年度報告中的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披露也存在不完整的情況。這些行為分別違反了不同時期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除王明喜和楊劍外,董事會秘書黃逸超、時任副總經理許明強也被認定對相關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監管部門還發現,精研科技在2021年和2022年年度報告中,與常州微億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關聯交易披露存在不完整、不準確的問題,同樣違反了相關規定。王明喜、黃逸超和楊劍再次被認定對這一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針對上述違規行為,江蘇證監局依據相關法規,決定對精研科技、王明喜、黃逸超、楊劍、許明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與此同時,安特信也因未如實向精研科技提供財務數據、未如實告知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情況,導致精研科技披露的審計報告不準確、不完整,被江蘇證監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精研科技主營業務為精密金屬零部件及組件,近年來逐步拓展至動力、精密塑膠、散熱、智能制造服務及電子制造等板塊,形成六大業務協同發展的格局。

業績方面,精研科技此前發布的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2025年全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4500萬元至6000萬元,同比下降49.87%至62.40%;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預計為3000萬元至4200萬元,同比下降58.41%至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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