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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初裁東南亞四國光伏反傾銷稅率,最高達271.28%!

   發布時間:2024-11-30 16:01 作者:孫雅

近期,美國商務部針對來自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及越南的晶體光伏電池產品,無論其是否已組裝成組件,發起了一系列反傾銷與反補貼稅調查。這一系列行動引起了全球光伏行業的廣泛關注。

在反傾銷稅(AD)的調查中,美國商務部于2024年11月29日發布了初步肯定性裁定。裁定結果顯示,針對不同國家和企業的稅率存在較大差異,稅率范圍從0%至271.28%不等。值得注意的是,馬來西亞的Hanwha Qcell公司被裁定為0%稅率,成為此次調查中的一個特例。

與此同時,美國商務部還公布了相關的歷史進口量數據,為公眾提供了了解這些國家光伏產品在美國市場滲透情況的途徑。

早在2024年10月1日,美國商務部已先行發布了針對同樣四國晶體光伏電池產品的反補貼稅(CVD)初步裁定。此次裁定結果同樣顯示,不同企業和國家的稅率有所差異。具體來看,天合光能位于泰國的工廠獲得了最低的稅率,僅為0.14%。而晶澳科技在越南的工廠以及晶科能源在馬來西亞的工廠,稅率分別為2.85%和3.47%。

為了進一步說明各國企業的裁定稅率情況,美國商務部還發布了詳細的稅率表格:

這一系列裁定結果不僅反映了美國對進口光伏產品貿易政策的嚴格態度,也預示著未來全球光伏市場格局可能因此發生調整。各國光伏企業需密切關注美國相關政策的動態,以制定合適的應對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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